独属于行政机关的公文文种
在我国,行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那么,你知道我国行政机关公文有哪些文种吗?
根据2012年4月16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同时,该《条例》对不同种类公文的具体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它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是行政公文的中上级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也可以省略“事项”二字,是为解决某一具体问题而发布的指令性文件。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命令(令)是所有文种中最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下行文。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最广,发布渠道最为正规。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𝒜𝒾𝑥𝗭𝑧𝗦。𝑪𝒪𝓜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通报属于传达和告晓性公文,具有告知性、教育性和指导性。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的陈述性公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它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议案。适用于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建议性公文。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正式公文。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纪要是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它是应用写作研究中的一种文种,属于事务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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