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
姓名:张丽
性别:女
年龄:35岁
职业:自由职业者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 被告:
姓名:李强
性别:男
年龄:40岁
职业:公司经理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9XXXX8765
####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原、被告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确保分割公正合理。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结婚,婚后共同购置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一套,房产证编号为XXXXX。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2018年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部分,被告单方面决定房产归其所有,仅给予原告少量的经济补偿。原告认为该分割方案显失公平,理由如下:
1. **房产购置贡献不均**:在购置该房产时,原告与被告均有出资,但被告的出资比例明显高于原告。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然而,在离婚协议中,被告并未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而是单方面决定房产归其所有,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
2. **经济补偿不合理**:离婚协议中约定,被告仅需给予原告少量的经济补偿。考虑到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以及原告在购置房产时的实际出资和贡献,该经济补偿明显偏低,无法保障原告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该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也缺乏明确约定,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3. **显失公平的协议**: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被告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原告接受显失公平的分割方案。原告在签署协议时并未充分理解协议内容,也未得到充分的法律咨询和协助。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影响原告生活**:离婚后,原告一直居住在该房产内,并无其他住所。若按照离婚协议的分割方案执行,原告将不得不搬离长期居住的房屋,这不仅会给原告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还会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 证据材料:
1. 离婚证书复印件一份。
2. 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 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4. 银行转账记录及购房发票复印件,证明原告在购置房产时的实际出资情况。
5. 证人证言两份,证明被告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利用优势地位迫使原告接受显失公平的分割方案。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原、被告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确保分割公正合理。
#### 代理人声明:
本人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已经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并进行了深入的法律研究。本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丽(签字)
日期:2023年X月X日
AI写作助手 原创著作权作品,未经授权转载,侵权必究!文章网址:https://www.aixzzs.com/list/imxvgkzb.html